旅遊出行須謹防合同陷阱
本報評論員
最近,文旅部門曝光了多起旅行社涉嫌與旅遊者簽訂不規範合同的案例,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起到了警示的作用。
據瞭解,旅遊合同往往成為遊客容易忽視的一個環節。待到糾紛發生後,才懊悔當初沒好好看看合同。旅行社組織和安排旅遊活動,應當與旅遊者訂立合同。關於旅遊合同,相關法律規定得清清楚楚:包價旅遊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旅遊行程結束前,旅遊者解除合同的,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旅行社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等。
保障遊客權益,難在合同規範和合同履行上。有的不法商家習慣在旅遊合同上動手腳,規避責任;有的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跑冒滴漏”,隨意更改路線、安排購物等;有的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甚至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有的合同履行主體多,導致權責厘清難;有的虛列帳目,誇大支出,給退費設置各種障礙等。
同時,虛假宣傳多,監管難度大。現在商家轉戰網路,利用社交媒體和網路平臺推銷旅遊產品。據有關部門調查發現,網路上存在非法招徠、虛假宣傳、擅自轉團、強迫購物、網路引流等多種違法問題。
臨近春節,又步入了旅遊旺季。旅遊要輕鬆,合同先看清。一旦發生糾紛或者意外,旅遊合同是遊客維護權益的最重要憑證。目前基於拼團、轉團、地接等方式,實際履行合同的主體,可能並非當初簽訂合同的旅行社。因此,一方面,旅遊者應增強辨別能力,明確實際帶團主體是否有相應資質、服務標準是否符合原合同約定,否則,將面臨追責物件不清的問題;另一方面,對於大額的預付式旅遊合同、明顯超出預期的“低價旅遊”合同等,一定要提高警惕,堅決抵制違法的“霸王條款”。
另外,在網上購買旅遊產品時,旅行者要弄清楚商家有沒有旅遊合同、內容是否規範等,特別是對於自媒體博主以自身體驗招募旅遊者的“經驗帖”“組隊帖”等,更應當仔細甄別,確保合法正規。
規範旅遊合同,為遊客權益護航。在期待旅遊“出圈”“長紅”的同時,應注重營造健康、公正、透明的旅遊市場環境。相關經營主體更應明白,與其搞花架子、耍嘴皮子,真心實意和優質服務更能吸引並留住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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