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保將放開在常住地、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
新華社北京1月7日電 針對近期有群眾反映用人單位拖欠職工工資和“五險一金”繳費,影響其醫保權益保障的情況,國家醫保局7日公開發佈通知,進一步加強勞動者醫保權益維護工作,明確各地要落實持居住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放開非本地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在常住地、就業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
這份《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者醫療保障權益維護工作的通知》明確,大力做好勞動者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確保應參盡參。 推動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全面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保的戶籍限制。
通知要求,持續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勞動者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並按規定參保繳費的,保障其待遇享受順暢銜接。 依託國家醫保資訊平臺推動參保人基本醫保關係轉移接續全流程線上辦理,提升轉移接續業務辦理效率,保障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人員待遇享受。
通知明確,合理設置居民醫保集中征繳期,逐步實現全國規範統一,確保靈活就業人員等外出就業務工人員能夠按規定繳費並享受待遇。
在鞏固基本醫保待遇保障水準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基金承受能力,穩步提升門診保障水準。 繼續做好參保勞動者住院醫療費用保障,對其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費用,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支付比例分別達到80%、70%左右。
對於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通知明確,落實好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和生育保險工作。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保應繳納的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費。
在生育保險方面,通知明確,穩步擴大生育保險參保範圍,支援有條件的地方先行探索,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職工醫保的同時同步繳費參加生育保險,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此外,推動生育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完善生育保險待遇“跨省通辦”流程,生育津貼審核支付10個工作日內辦結。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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