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基會去年收兩千一申請 資助額增逾六成

        澳門基金會代表13日上午出席時事節目,探討澳門基金會制度完善,以及增加市民福祉、促進社會和諧的工作。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發言時提到,去年度資助總額達9.33億元,較前年5.72億元增加六成多。而去年收到共二千一百多項申請資助項目,較前年上升二百三十多項。

 

       吳志良與副主席鍾怡、資助廳廳長黃棣樂、綜合事務廳廳長陳頌欣出席節目。吳志良指出,澳基會近年為配合特區政府施政,回應新時代社會治理的要求,對資助工作深入改革。主要從三方面入手:第一、在公監局的協調下,與多個政府部門分工,按“歸口管理”原則,確定基金會的資助領域。基金會主要負責支持社團運作經費、學術項目、社區活動,交流活動、高等院校學生的獎學金,以及一些支援弱勢群體的項目,例如福包。在政府需要時,亦會對一些涉及公共利益或突發緊急事件提供援助。“歸口管理”解決了過往多頭資助,浪費公帑的情況。

 

       第二、優化審批模式,過去採用“隨到隨批”,現在改為“計劃主導”、“集中審批”模式,由基金會制定資助計劃,社團在指定時間提交申請。“計劃主導”好處是可以引導資源到社會需要的項目,通過“集中審批”,可對所有資助申請作統一、全面、公平的評估,同時“擇優批給”;另引入外審機制,提升評審工作專業性和認受性,保證受資助活動的素質和效益。

 

       第三、進一步完善監管措施。基金會十分關注公帑的使用,一直不斷完善各項監管措施。隨著《公共財政資助制度》和《基金會資助規章》的生效,進一步規範受資助者的義務,明確違反義務的後果,包括規範資助總結報告的申報內容、對較大額的資助,要求提交《執行商定程序報告》;如果受資助者無履行義務,會按違反義務的嚴重程度,取消已批給的資助,或在一定時間內拒絕受資助者的申請。

 

       他重申,每年都會檢討工作成效,不斷改善,期望舉辦的活動或資助的項目,都是市民所需,能幫助社會持續發展。

 

       黃棣樂回應聽眾提問時指出,澳基會設有嚴謹制度監督資助管理,今年派員現場跟進逾五百次,對社團遲交報告或未完全履行義務發出二百八十次書面警告,當中有九十九宗因遲交報告需扣款5%

 

       他強調澳基會資源有限,嚴按“擇優批給”原則審批。另透露澳琴情懷資助計劃開展至今,共有四十多個社團組織約六萬八千名居民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