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迎來新「國十條」,釋放了哪些信號?
新華社北京9月12日電 題:保險業迎來新“國十條”,釋放了哪些信號?
我國保險業發展迎來新的頂層設計。 9月11日,國務院對外發佈《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若干意見共10條,被業內稱為保險業新“國十條”,對我國保險業未來5年到10年左右的發展進行系統部署。 這是繼2006年、2014年之後,國家層面又一次對保險業發展作出的全面部署,釋放了進一步推動我國保險業高品質發展的鮮明信號。
看點一:制定時間表、路線圖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保險業快速發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災減損、服務實體經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若干意見提出,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蓋面穩步擴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務持續改善、資產配置穩健均衡、償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內控健全有效的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框架。 保險監管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監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 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場體系完備、產品和服務豐富多樣、監管科學有效、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業新格局。
業內人士認為,若干意見的出臺,是圍繞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這三大中心任務,從未來5年至10年左右的維度,對我國保險業的改革發展作出的系統謀劃和安排。
“保險業新'國十條'體現了促進高品質發展的鮮明導向。 在嚴監管、防風險的基礎上,注重發揮保險保障民生和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深化保險業的改革開放、可持續發展和協同發展,更好發揮保險業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說。
看點二:提升保險業服務民生保障水準
推動保險業高品質發展,必須堅持人民立場,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若干意見提出,豐富巨災保險保障形式,拓展巨災保險保障範圍,擴大綜合巨災保險試點; 提升健康保險服務保障水準,擴大健康保險覆蓋面; 健全普惠保險體系,更好滿足農民、城鎮低收入者等群體保險需求,優化新業態、新市民等保險保障供給。
養老金融是五篇大文章之一,保險業在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方面大有可為。 目前,我國個人養老金開戶人數已超6000萬,各類儲蓄存款、銀行理財、商業養老保險產品超過500個。
若干意見要求,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保障和跨期財務規劃需求; 鼓勵開發適應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新產品和專屬產品; 支援養老保險公司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 推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發展; 豐富與銀髮經濟相適應的保險產品、服務和保險資金支援方式; 依法合規促進保險業與養老服務業協同發展。
一系列新部署新安排有助於推動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保險保障和財富管理需求。
看點三:服務實體經濟、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
為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若干意見提出,保險業要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服務科技創新和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健全覆蓋科技企業全生命週期的保險產品和服務體系,強化綠色保險頂層設計,提升農業保險和農村基礎設施保險發展水準,加快發展海運保險。
資本市場和科技創新都需要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援,保險資金具有久期長、跨周期屬性。 壯大保險資金,有利於培育耐心資本,熨平經濟週期波動,推動資金、資本、資產良性迴圈。
此次發佈的若干意見也提出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培育真正的耐心資本」等內容。 在資金投向方面,若干意見要求,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位造業、新型基礎設施等領域投資力度,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 引導保險資金為科技創新、創業投資、鄉村振興、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提供支援。
看點四: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推進產品轉型升級
在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方面,若干意見提出,推進產品轉型升級,支援浮動收益型保險發展; 以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為重點,深化車險綜合改革; 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及時規範理賠; 探索責任保險和家庭財產保險創新等。
若干意見首次提出了支援浮動收益型保險發展,意在指導保險產品向包括分紅險、萬能險在內的浮動收益型產品轉型,實現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業內人士表示。
一系列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抓住了當前保險業發展中的重點難點,提出有針對性的舉措,以進一步深化改革推動行業和產品轉型升級。
看點五:嚴字當頭、強監管防風險
防控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 若干意見對保險業加強監管、防範風險作出明確要求。
具體來看,要嚴把保險市場准入關,嚴格保險機構持續監管,嚴肅整治保險違法違規行為。 同時,有力有序有效防範化解保險業風險,建立以風險監管為本的制度體系,持續防範化解苗頭性、傾向性風險隱患,穩慎推進風險處置。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保險機構應堅持把風險防範擺在突出位置,以更強責任加強全面風險管理,維護市場秩序,更加注重風險防控的系統性、前瞻性、實效性,維護金融穩定。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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