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醫保高質量發展 增進群眾健康福祉——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回應熱點問題
9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北京舉行“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國家醫療保障局局長章軻、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李滔、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顏清輝出席介紹情況,並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 潘旭 攝
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 題:推動醫保高質量發展 增進群眾健康福祉——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回應熱點問題
如何更好地為群眾減輕醫藥負擔? 如何讓參保更便捷高效? 如何守好醫保「錢袋子」? 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0日舉行的「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上,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回應相關熱點問題。
減輕群眾就醫負擔
醫療保障與減輕群眾就醫負擔息息相關。
“我們堅持深化改革,增進群眾健康福祉。” 國家醫保局局長章軻介紹,國家醫保局制度化常態化開展藥品耗材集采,先後開展了9批國家組織藥品集采和4批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采,同時指導和推動地方針對國家集采以外的品種開展集采。
“集采的成效之一是群眾用藥負擔降低,用藥的可及性和品質提升。” 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顏清輝介紹,比如,集采后胰島素大幅降價,臨床性能更好的三代胰島素使用量佔比從集采前的58%提高到了70%以上。 “下一步將持續擴大集采覆蓋面,開展新批次國家組織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采,將人工耳蝸等高值醫用耗材納入集采範圍。” 顏清輝說。
“我們還發揮醫保'團購'的優勢,引導新藥價格回歸合理。” 國家醫保局副局長李滔說,國家醫保局整合13億多參保人的用藥需求實施戰略購買,完善了國家藥品談判准入機制,很多「貴族葯」開出了「平民價」。。 國家醫保局成立6年來,談判藥品已惠及參保患者7.2億人次,疊加談判降價和醫保報銷等多重因素,累計為群眾減負超7000億元。
提升保障內涵品質
鞏固提升住院保障水準,開展門診慢特病保障,全面建立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和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 近年來,醫保的內容不斷豐富、質量不斷提高。
章軻介紹,國家醫保局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已經覆蓋49個城市、1.8億人。 同時落實積極生育支援措施,已有20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將試管嬰兒等輔助生殖技術專案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今年以來,國家醫保局將「高效辦成一件事」理念融入到醫保工作中,讓醫保服務更加便民利民。
顏清輝介紹,首先,新生兒從「落戶才參保」變成「落地即參保」,各地醫保部門通過數據共享,實現了新生兒憑出生醫學證明就可以在線上參保,參保繳費的平均時長從年初的28.7個工作日壓減到6.4個工作日,新生兒出院時就能直接報銷醫藥費用。
其次,職工醫保個人帳戶從「個人獨享」變為「家人共用」。。 今年1月至7月,職工醫保個人帳戶家庭共濟金額達227億元,預計到今年年底,各地將實現個人帳戶的省內共濟,明年起將探索推動跨省共濟。
“特別要強調的是,跨省直接結算的門診慢特病從5種增至10種。” 顏清輝說,計劃在今年年底前,全國每個區縣都將至少有一家醫療機構能夠提供新增病種的跨省直接結算。
此外,全國統一的醫保資訊平臺讓醫保結算更加便捷。 醫保信息平臺現在日均結算量超2800萬人次,住院費用結算系統平均響應時間僅0.8秒,有效減少了群眾在醫院內排隊等候的時間。” 李滔介紹,全國已累計有11.7億人啟動醫保碼,群眾可以不用攜帶實體卡,利用手機或者其他電子設備啟動醫保碼就可以就醫看病報銷。
加強醫保基金監管
近期,國家醫保局通報多起欺詐騙保案例。 醫保部門將如何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守好醫保「錢袋子」?
“截至目前,共檢查了30個省份的432家定點醫藥機構,預計今年全年檢查機構的數量將超過過去5年的總和。” 顏清輝說。
據介紹,今年以來,國家醫保局堅持嚴打嚴查,持續加大飛行檢查力度,並且更加註重發揮大數據的作用,已通過“糖化血紅蛋白”篩查線索查實並追回醫保基金近6000萬元,通過“限制性別類診療、檢查、用藥”篩查線索追回醫保基金近1400萬元,實現了現場檢查和大數據結合下的“精準打擊”。
“我們堅持寬嚴相濟,用好自查自糾。” 顏清輝說,截至目前,各級定點醫藥機構已退回醫保資金約30億元。
據悉,國家醫保局探索建立醫保支付資格管理辦法,採取類似「駕照扣分」的方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記分; 完善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工作機制,更好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基金監管。
顏清輝表示,下一步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決不讓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變成“唐僧肉”。
來源:新華網
- 2024-10-15
- 2024-10-15
- 2024-10-15
- 2024-10-15
- 2024-10-15
- 2024-10-15
- 2024-10-15
- 2024-10-15
- 2024-10-15
- 2023-01-12
- 2022-12-15
- 2022-03-11
- 2023-01-12
- 2022-08-01
- 2022-07-21
- 2022-08-03
- 2024-01-04
- 2022-03-11